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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113年度第二梯次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原住民族學生錄取公告名單

  • 發布單位:教育文化科
  • 資料提供單位:原住民族行政局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暨本局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據旨案要點9點規定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除國小組外,各組獎勵名額,在本府年度預算經費額度內予以調整,並擇優獎勵。


三、依據旨案要點第11點規定:「申請人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補助者不得申請。」,經查賴○鑫等40名學生已獲「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生獎學金要點」之獎學金,依規不符申請資格,不予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