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為鼓勵原住民族以文字書寫居住桃園之生活經驗、文化記憶及公共參與歷程,透過朗讀、創作交流與生活觀察,保存與傳承族群文化,深化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議題之理解,並將隱含於日常中的集體記憶轉化為文字與敘事。
二、徵選資格: 限定原住民族群參加,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學生組為國內各高級中等學校、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在學學生;社會組為年滿18歲之社會人士、或未滿18歲但已無學生學籍者。
三、題材:以生活於桃園之生命經驗、文化記憶、公共參與,或參與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歲時祭儀及各類活動之故事、文化感受及認同與反思等為書寫題材。以投稿者本人創作之未曾發表(含演出、網
路、實體出版)及未曾獲獎作品為限。翻譯、改寫及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予受理。
四、 活動期程:
- 徵文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資格審查:民國115年10月上旬。
- 評審作業:民國115年10月中旬。
- 得獎公布:預計於民國115年11月中旬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
- 頒獎典禮:預計於民國115年11月21日於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舉行。
五、獎金及獲獎名額 (得獎者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 社會組:首獎1名獎金2萬元、獎牌/獎座1座及獎狀1紙 ;優選3名獎金各1萬元、獎牌/獎座1座及獎狀1紙 ;佳作5名獎金各5,000元及獎狀1紙。
- 學生組:首獎1名獎金1萬元、獎牌/獎座1座及獎狀1紙;學生組優選3名獎金各7,000元、獎牌/獎座1座及獎狀1紙 ;佳作5名獎金各3,000元及獎狀1紙。
六、投稿方式及規定: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 受理,本比賽限額受理100件,提前額滿即停止收件。
- 郵寄至承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地址: 237303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並請於封面註明桃園市原住 民族新詩徵文比賽。
- 同一作品不得重複投遞,且收件截止後稿件不予變更。
詳細資訊、規範及報名表等請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