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原住民族促進就業獎勵計畫
●申請期間:
第一季:應於115年4月30日前完成。
第二季:應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
第三季:應於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第四季:應於116年1月31日前完成。
★本計畫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
●適用對象:
符合15 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並由依法辦理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加保之受僱勞工(不含經由職業工會或職業訓練機構加保者)。
●適用條件:
★115年1月1日起始受僱,屬一般職場之僱傭關係,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3個月以上者適用。
★115年以前「原由營造相關行業僱用」之原民失業勞工,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1個月以上者適用。
★自114年10月10日起始受僱,符合本計畫適用對象資格之原民勞工,且115年申請時在職且於同一投保單位3個月以上者亦得適用。
(惟津貼仍應自115年1月起計算,並依獎勵標準請 領)。
★★受僱勞工薪資係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應者不適用本獎勵計畫。★★
●申請方式:
由勞工至原民會「原 JOB 原住民人力資源網」 https://iwork.cip.gov.tw/ 依其工作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線上申請。
(各縣市政府依本獎勵計畫規定及審查原則辦理)
●申請時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 津貼核銷表及領取收據【附件1】。
(二) 勞工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附件1】。
(三) 114年及115年全年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職業災害保險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影本。
●獎勵標準:依每月投保薪資及實際在職加保月數核發就業獎勵津貼。
★每月投保薪資未達新臺幣29500元者:每月核發3000元。
★每月投保薪資達新臺幣29500元 ~36300元者:每月核發5000元(連續在職加保7個月以上者,每月核發6000元)。
★每月投保薪資達新臺幣36301元以上者:每月核發7000元(連續在職加保7個月以上者,每月核發1萬元)。
●聯絡詳情請洽:
★桃園市府原民局原民福利科
電話:03-3322101 分機:6686-6687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桃園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
電話:03-3803606
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 1段 4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