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自111年起奉行政院核定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以下稱本專案計畫),其間考量部分民眾係租賃於無稅籍之未保存登記建物,故112年起接受此類建築申請租金補貼,為逐步引導民眾居住於更適宜的建築物且保障民眾居住安全及提升居住品質,無房屋稅籍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因尚難排除其公共安全之危險疑慮,自115年起不再接受此類房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