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桃園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師資與課程審查作業須知
發布單位:
教育文化科
分 類: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發布日期:
110-08-04
詳細內容:
桃園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師資與課程審查作業須知
壹、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促進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知識體系建構及落實課程發展,特訂本須知。
貳、本校課程內容規劃如附表一。
參、本校審查原則如下:
一、初審:
(一)至申請截止日止,由部落大學專員初步檢核確認各項應備資料有無缺
漏,符合條件之 課程予以進入書面初審階段。
(二)預擬初審意見併各申請計畫書提送課程審查委員會審議,進行整體性評
估。
(三)優先入選課程:
1. 開課量較少之行政區。
2. 開設少數族群課程(如:撒奇萊雅族、魯凱族、賽德克族、鄒族、雅美
族、邵族、拉 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
3. 前年績優講師之課程。
4. 前年度積極配合成果展與中央評鑑會議之講師課程。
三、複審:
邀請各學程領域專家學者、部落耆老或機關人員組成課程審查委員會,
針對通過 初審之課程與師資進行審查,計畫審查分為書面審查及簡報審
查,(未出席者視同放 棄開課申請):
(一)書面審查:
1.由校本部指定開設之課程。
2.於前年度榮獲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優良教師獎項之講師。
3.延續或階段性課程(初階/進階;初級、中級、高級)。(4)證照考取課
程。(
(二)簡報審查:
1.講師備妥課程計畫 PPT,於課程審查前 3 天提交予部落大學專員,內
容包含: A.課程理念目標。 B.課程短、中、長期發展性。 C.課程規劃
期程。 D.課程效益、學員發展方向。 E.教學方式。
2.講師於審查當天口頭簡報時間 5 分鐘,委員問答時間 5 分鐘。
四、審查重點:
(一)講師、助理講師資格: A.教學資歷。 B.專業證照。 C.與課程相關之特殊
或優秀表現證明。 D.其他。
(二)課程是否符合學程需求、人才培力、開創性以及吸引年輕人投入學習。
(三)開課計畫書是否填寫完整,並詳細說明課程短、中、長期發展計畫、課
程效 益、學員發展方向與是否培育部落大學師資人才等。
(四)具延續性課程(如基礎班、進階班)以及需要長時間培育人才之課程,是
否 於 計畫書詳細說明規畫期程(詳如開課申請計畫書表格)。
(五)經費使用符合經濟效益之課程。
五、審查日期:
(一) 書面審查:暫定於每年1月辦理。
(二) 簡報審查:暫定於每年2辦理。
六、審查地點:暫定於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 29
巷101 號)辦理。
七、課程審查後會議:由本市部落大學行政人員召開,針對複審後委員建議
進行檢核,並將審查通過之 課程於部大官網及粉專公告。
八、正式開課
(一)通過課程審查後會議決議之 55 門課程,由部落大學專員電話通知確認講
師是否開 課,並請開課講師於 112 年 2 月 23 日送交修正過後之開課計
畫書、學員名冊(務必 提交最新規定版本及電子檔案,否則恕不受理)。
(二)若未於期限內繳交資料齊全者,視同放棄開課申請,校本部得通知候補
課程提交 正式開課申請。
(三)講師名單經本校審查會議通過,原則上不得變更講師名單,若需變更,
請填寫申 請書向校本部說明,經校本部核可後方可變更。
肆、注意事項
一、本年度辦理之「講師及助講專業增能培訓」相關研習及活動,請各課程講
師、助講 務必出席參與校本部舉辦之研習及活動,並列為下年度開課審
查之考核、獎勵依據。
二、為落實課程教學品質及學員學習權益,請講師務必依據計畫內容及期程授
課並於課 前通知學員。
三、開課期間將不定期進行課程訪視輔導工作,請講師務必確實紀錄課程日誌
及督導學 員出缺勤及學習成效。
四、為彰顯各課程教學成效及學生學習狀況,請講師確實加入「桃園市原住民
族部落大 學 FB 粉絲專頁」,每門課程須採直播方式(精華課程至少 30
分鐘不限時段)、並上傳 每次上課情形照片至少 5 張及加入部落大學
Line 群組,名稱為「112 年度部落大學 課程」。
伍、為有效撙節支出防止部大課程與本機關其他課程或補助計畫重複請領經費
之虞,如 7 有重複請領者將予以註銷並收回經費,本局將嚴查相關情事發
生,以符補助之正當 性。
陸、課程應於結束後 15 日內,辦理核銷手續,倘未如期辦理核銷之課程逾時
者:其助 教鐘點費核發標準如下:
一、期限內送件核發 100%助教鐘點費。
二、逾期 5 日(含)送件核發 90%助教鐘點費。
三、逾期超過 5 日送件核發 80%助教鐘點費。
柒、各課程結束後請各課程講師、助教及學員務必參加部落大學辦理之成果
展。
捌、本校將不定時派員訪視各部落(社區)課程計畫執行辦理情形。
玖、本校對於課程計畫,得列入追蹤管制,隨時抽訪,適時辦理督導。
拾、本校課程執行經費由中央補助款及本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壹、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促進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知識體系建構及落實課程發展,特訂本須知。
貳、本校課程內容規劃如附表一。
參、本校審查原則如下:
一、初審:
(一)至申請截止日止,由部落大學專員初步檢核確認各項應備資料有無缺
漏,符合條件之 課程予以進入書面初審階段。
(二)預擬初審意見併各申請計畫書提送課程審查委員會審議,進行整體性評
估。
(三)優先入選課程:
1. 開課量較少之行政區。
2. 開設少數族群課程(如:撒奇萊雅族、魯凱族、賽德克族、鄒族、雅美
族、邵族、拉 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
3. 前年績優講師之課程。
4. 前年度積極配合成果展與中央評鑑會議之講師課程。
三、複審:
邀請各學程領域專家學者、部落耆老或機關人員組成課程審查委員會,
針對通過 初審之課程與師資進行審查,計畫審查分為書面審查及簡報審
查,(未出席者視同放 棄開課申請):
(一)書面審查:
1.由校本部指定開設之課程。
2.於前年度榮獲本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優良教師獎項之講師。
3.延續或階段性課程(初階/進階;初級、中級、高級)。(4)證照考取課
程。(
(二)簡報審查:
1.講師備妥課程計畫 PPT,於課程審查前 3 天提交予部落大學專員,內
容包含: A.課程理念目標。 B.課程短、中、長期發展性。 C.課程規劃
期程。 D.課程效益、學員發展方向。 E.教學方式。
2.講師於審查當天口頭簡報時間 5 分鐘,委員問答時間 5 分鐘。
四、審查重點:
(一)講師、助理講師資格: A.教學資歷。 B.專業證照。 C.與課程相關之特殊
或優秀表現證明。 D.其他。
(二)課程是否符合學程需求、人才培力、開創性以及吸引年輕人投入學習。
(三)開課計畫書是否填寫完整,並詳細說明課程短、中、長期發展計畫、課
程效 益、學員發展方向與是否培育部落大學師資人才等。
(四)具延續性課程(如基礎班、進階班)以及需要長時間培育人才之課程,是
否 於 計畫書詳細說明規畫期程(詳如開課申請計畫書表格)。
(五)經費使用符合經濟效益之課程。
五、審查日期:
(一) 書面審查:暫定於每年1月辦理。
(二) 簡報審查:暫定於每年2辦理。
六、審查地點:暫定於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 29
巷101 號)辦理。
七、課程審查後會議:由本市部落大學行政人員召開,針對複審後委員建議
進行檢核,並將審查通過之 課程於部大官網及粉專公告。
八、正式開課
(一)通過課程審查後會議決議之 55 門課程,由部落大學專員電話通知確認講
師是否開 課,並請開課講師於 112 年 2 月 23 日送交修正過後之開課計
畫書、學員名冊(務必 提交最新規定版本及電子檔案,否則恕不受理)。
(二)若未於期限內繳交資料齊全者,視同放棄開課申請,校本部得通知候補
課程提交 正式開課申請。
(三)講師名單經本校審查會議通過,原則上不得變更講師名單,若需變更,
請填寫申 請書向校本部說明,經校本部核可後方可變更。
肆、注意事項
一、本年度辦理之「講師及助講專業增能培訓」相關研習及活動,請各課程講
師、助講 務必出席參與校本部舉辦之研習及活動,並列為下年度開課審
查之考核、獎勵依據。
二、為落實課程教學品質及學員學習權益,請講師務必依據計畫內容及期程授
課並於課 前通知學員。
三、開課期間將不定期進行課程訪視輔導工作,請講師務必確實紀錄課程日誌
及督導學 員出缺勤及學習成效。
四、為彰顯各課程教學成效及學生學習狀況,請講師確實加入「桃園市原住民
族部落大 學 FB 粉絲專頁」,每門課程須採直播方式(精華課程至少 30
分鐘不限時段)、並上傳 每次上課情形照片至少 5 張及加入部落大學
Line 群組,名稱為「112 年度部落大學 課程」。
伍、為有效撙節支出防止部大課程與本機關其他課程或補助計畫重複請領經費
之虞,如 7 有重複請領者將予以註銷並收回經費,本局將嚴查相關情事發
生,以符補助之正當 性。
陸、課程應於結束後 15 日內,辦理核銷手續,倘未如期辦理核銷之課程逾時
者:其助 教鐘點費核發標準如下:
一、期限內送件核發 100%助教鐘點費。
二、逾期 5 日(含)送件核發 90%助教鐘點費。
三、逾期超過 5 日送件核發 80%助教鐘點費。
柒、各課程結束後請各課程講師、助教及學員務必參加部落大學辦理之成果
展。
捌、本校將不定時派員訪視各部落(社區)課程計畫執行辦理情形。
玖、本校對於課程計畫,得列入追蹤管制,隨時抽訪,適時辦理督導。
拾、本校課程執行經費由中央補助款及本局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聯絡人 :
李雅芬
聯絡電話:
03-3388101#6684-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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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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