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本府體育局修正之「桃園市參加全民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組隊單位獎勵要點」發布令及條文各1份

  • 發布單位:教育文化科
  • 資料提供單位:原住民族行政局

要點係修正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令及要點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