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3月26日原民教字第1100015979號函說明,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經費發放至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8月起適用教育部實施「0至6歲國家一起養」相關優惠措施辦理,爰廢止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