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發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理要點」第十三點、第十五點。

  • 發布單位:產業發展科
  • 資料提供單位:原住民族行政局

旨揭修正要點第十三點、第十五點係有關「原住民族事業貸款」及「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之貸款人申請資格,由原定二十歲至六十五歲,放寬至為十八歲至六十五歲。

如族人有相關需求或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原住民金融服務專線」0800-508-188
歡迎族人多加使用
檢附「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理要點」行政規則規定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