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一) 戶籍資料登載具原住民身分,須符合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之保險對象資格(申請者及其扶養人皆無職業),且年齡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上者。
(二) 設籍臺東縣蘭嶼鄉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職業工會會員)、第三類(農、漁水利會會員)、第六類第二目之原住民。
二、補助方式:
符合補助對象者,全額補助其自付保險費。補助金額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依中央健康保險局所開立之繳款單,逕行撥付該局。
三、投保方式:
符合補助對象者,如目前已在保者,不須另外提出申請。若屬中斷投保或從未加保者,請攜帶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及前一投保單位之健保轉出單等文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