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幼兒學前教育補助
辦理時間:依教育局公告申請時間為準
一、2~4歲幼兒之育兒津貼
(一)補助對象:
就讀私幼或未就學的我國籍幼兒(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學齡5歲)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二)育兒津貼與教保服務繳費額度:
根據中央新制與本市所提供之接軌方案,2~4歲享有育兒津貼或教保服務繳費額度:
1 未就學及就讀私立幼兒園【育兒津貼】
自111年8月1日起:
‧ 第一名子女–每人5,000元/月
‧ 第二名子女–每人6,000元/月
‧ 第三名以上子女–每人7,000元/月
2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繳費上限】
自111年8月1日起:
‧ 一般條件–每人1,000元/月
‧ 第二名以上子女、低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幼生–免繳費
3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繳費上限】
自111年8月1日起:
‧ 第一名子女–每人2,000元/月
‧ 第二名子女–每人1,000元/月
‧ 第三名以上子女、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免繳費
4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繳費上限】
自111年8月1日起:
‧ 第一名子女–每人3,000元/月
‧ 第二名子女–每人2,000元/月
‧ 第三名以上子女–每人1,000元/月
‧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免繳費
二、5歲私幼就學補助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我國籍幼兒,自111年8月日起享有就學補助如下:
私立幼兒園/依胎次別補助學費,第一胎5,000元/月、第二胎6,000元/月、第三胎(含)以上7,000元/月。
112年1月起,補助擴及至未就學之幼兒亦可申領。
三、5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為落實「教育善好」政策、實施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以5歲幼兒免學費概念發放公私立幼兒園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補助學用品費用),由家長自行運用,以減輕家長負擔,每年每學期補助1次,每次4,500元,自111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
● 辦理單位:教育局幼兒教育科(03)332-2101轉7584-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