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年滿18歲至65歲本國籍之原住民。
2.有經營事實者。
3.於申請本貸款前3年內曾參加本貸款要點列舉單位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業相關活動至少20小時或2學分以上者。
貸款標準及金額:
1.經營事業類別及貸款最高額度:
(1)農林漁牧:週轉金500萬元、資本支出5,000萬元。但首次申辦或獲貸未滿一年者,週轉金及資本支出合計貸款額度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
(2)公司商業登記或連鎖加盟:週轉金500萬元、資本支出2,000萬元。
(3)原住民合作社:500萬元。
2.貸款期限:
(1)資本支出: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2)週轉金支出: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1年。
辦理方式:
全年皆可申請,借款人填具貸款計畫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後,逕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派駐本市之金融輔導員提出申請,經初審符合規定者,即轉送承辦金 融機構辦理徵信、審核及貸放手續。
辦理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金融輔導辦公室 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一段496號2樓
原住民金融服務專線:0800-508-188
金融輔導員:0905-308676胡小姐 0905-308677楊先生 32 0905-308681王先生 0905-228325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