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106年3月31日府原教字第106007335號令 (訂定)桃園市政府106年6月13日府原教字第1060138311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08年4月19日府原教字第1080094071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08年7月12日府原教字第1080174248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11年11月2日府原教字第1110308678號令(修正)桃園市政府115年4月24日府原教字第1150112332號令(修正),並自發布日生效,詳參附件。
桃園市政府106年3月31日府原教字第106007335號令 (訂定)
桃園市政府106年6月13日府原教字第1060138311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08年4月19日府原教字第1080094071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08年7月12日府原教字第1080174248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11年11月2日府原教字第1110308678號令(修正)
桃園市政府115年4月24日府原教字第1150112332號令(修正),並自發布日生效,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