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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使用管理要點及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 發布單位:教育文化科
  • 聯絡人:簡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684
  • 資料提供單位:原住民族行政局

105 年 02 月 03 日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使用管理要點」及「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發布令」,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108 年 07 月 01 日府法濟字第1080157620號令修正「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發布令」,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115 年 04 月 02 日府原教字第1150086212號令修正「桃園市原住民族集會所使用管理要點」,自公告日起生效,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