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西拉雅族民族成員認定要件,且戶籍設於桃園市之申請人,可於公告登記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向 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提出申請。
如您本人,或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 直系血親尊親屬 之日治時期戶籍資料具有「熟」、「平」等相關註記,並符合西拉雅族民族成員認定相關要件,可備妥資料提出申請。
📌 申請期間
115年8月13日至120年8月13日
📌 申請地點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桃園市各區公所
📌 申請資格重點
申請人本人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相關資料,應符合下列認定要件:
✔ 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 具有「熟」、「平」等相關註記。
✔ 日治時期現住所位於核定之 西拉雅族分布地區。
✔ 如註記者非申請人本人,應提出相關戶籍資料,證明申請人與註記者間之 直系血親關係 。
📌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請攜帶正本供查驗)
▪ 符合資格之日治時期戶口調查資料(正本)
▪ 可證明申請人與註記者間直系血親關係之戶籍資料(正本)
📌 後續辦理方式
申請案件經審查符合民族成員認定要件者,將登載於 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 ,並核發登載證明函。
申請人取得登載證明函後,再依規定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 平埔原住民身分及西拉雅族民族別登記。
📞 洽詢方式
詳細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及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最新消息查詢:
洽本局服務專線:03-3322101 分機6692